时间:2010-07-06 11:42:19 作者:郑继红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1.在生命的任何阶段都不要去做负面的链接。
2.选择大于努力。
3.自贱者无敌。
4.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行万里路不如阅人无数;阅人无数不如明师指路;明师指路不如紧跟成功者脚步;紧跟成功者脚步不如将自己逼上绝路。
5.营销是98%经营人性,2%经营商品。
6.痛苦是因为境界还不够,什么使你痛苦什么使你成长。
7.向别人学习的是知识,向自己学习的是智慧;知识不能创造财富,只有智慧才能创造财富。
8.不知道去配合别人的人是素养低的,什么都看不惯的人是素养低的。
9.成功的生意是双赢的,任何人都不可能将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如果实现了利益的最大化,也就断绝了自己的财源。
10.成功就是做事情并且做到极致。
郑继红律师电话:1391906486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