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山东众成仁和(德州)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ⅹⅹⅹ之子委托,并征得ⅹⅹⅹ本人同意,就被告人ⅹⅹⅹ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指派孙连波担任其辩护人。接受委托后,辩护人仔细查阅了案件材料,会见了... 查看全文>>
民事起诉书原告:张xx,男,1983年3月6日生,汉族,大专,个体经营,山东省潍坊市临朐县仲临路xx号被告:王xx,男,1986年12月8日,汉族,高中,个体经营,住址:山东省禹城市大程乡xx村请求事项: 1、判决被告偿还... 查看全文>>
首先,对被害人的被害表示深切地同情!!逝者已逝,无论用何方法,都无法使逝者复生!!!而对人的惩罚,不在于判死刑就是最好的!!!而在于使其受到应有的惩罚,对犯罪嫌疑人起到教育意义,达到治病救人的目的!!... 查看全文>>
关于李xx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受被告人李xx家属张xx的委托并征得被告人的同意,山东众成仁和(德州)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作为被告人...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