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7-19 17:08:41 文章分类:
2011年7月10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播出《达芬奇天价家具“洋品牌”身份被指造假》。据了解达芬奇公司销售的这些天价家具,并不像它们宣称的那样是100%意大利生产的,所用的原料也不是达芬奇公司宣称的名贵实木白杨荆棘根,而是高分子树脂材料、大芯板和密度板。经过检测,消费者购买的达芬奇家具甚至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作为名贵家具的大品牌,该报道再次将商人这个群体的道德低限推上前台。随着事件暴出,执法部门的介入,这款洋家具不断被暴出产地及质量问题。我们不禁要问,为何监管部门总是在事件发生后才出现在公众面前?
中消协律师团团长邱宝昌指出,达芬奇事件暴露出洋品牌家具在入境、生产、销售几个环节都面临监管缺失。据了解,达芬奇家具1998年进入中国,13年间一直没有“遭遇”执法部门的质量抽检。如果在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监管部门尽职尽责,最起码的产地及质量问题是不难查清的。国家监管失灵,公民监督未能充分调动起来,这样双重监管的缺失、商人群体道德低限不断下探,受侵害的只能是消费者。
在本次事件中,消费者最起码的知情权及免受欺诈的权利受到严重挑战。如果我们的工商、质检、海关部门监管得力,消费者本可以免受侵害。对于已经购买了该家具的用户可以根据《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而监管部门也应反思自己的不作为行为使公民对政府公信力产生的质疑和负面影响,切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本文作者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潘效辉律师,转载请标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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