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工人疑签空合同讨说法 厂方坚称是合法操作

时间:2008-04-16 00:16:32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本报讯(见习记者 蒋乐进 梁清)约2000工人突然要集体上门找工厂老板“讨说法”。昨日东莞洪梅电器厂的厂长、经理们焦头烂额,众工人认为工厂强迫他们在大食堂签订“空白劳动合同”。
 
    厂方说,自己是合法的,但有口难与2000人辩。

  工人:不让看条款,只说让签字

  东莞洪梅镇洪梅电器厂是一家合资企业,隶属香港德丰集团,下设有昌亿、辰昌、铭励3个工厂,员工总数近8000人。昨日中午,记者在工厂大门内,看到数百名员工。几名员工喊“去找老板!”立刻招致大量呼应,一旁的保安无法阻拦。但这些工人找不到老板,香港的老板回家过圣诞节了。工现场工人表示,从11月开始工厂要求所有员工重签合同。但让他们强烈不满的是,签订的合同是空白的,也根本不让看清楚合同内容。

  “合同上很多栏是空的,我们连条文都还没看清,厂方就逼着让签字。”一名李姓工人说。一些女工向记者表示,她们被叫到食堂签订合同,“3份合同,3份协议,根本不让看条款,只说让签字,慢了会被骂。要是不签就被赶出去。”每个工人一说话,立即引起数百人叫喊,现场一片杂乱。有工人表示,担心工厂在雇佣期限、工作时间和报酬等方面“缩水”。一些有几年工龄的员工害怕“工龄会被清零”。

  厂方:我们比《劳动法》还优惠

  工厂管理方究竟是怎样让工人签订劳动合同的?一名负责人说,劳动部门要求明年2月1日前全厂8000余人签完劳动合同,港方经理已回家过节,中方管理层在“操作方式上可能有问题”。该厂港方负责人则称,签合同是适应新合同法,保留了工人的工龄。

  记者在该厂看到张贴在墙的“公告”,称由于东莞暂时未印制新劳动合同文本,旧劳动合同文本仍有效。此外,还有宣传《劳动法》的海报。在工厂人事部,记者看到合同文本和厂方制定的劳动合同附件。附件上注明,厂方确认员工的入职时间,如果厂方终止合同,就按照入职之日起进行补偿。员工工作8年以上的,厂方还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对于工人反映“空白合同”的情况,该负责人称“操作方式上可能有问题”,劳动附件上面的“入厂时间”一栏是空出的。其他都明确告诉工人,“所有人都是自愿签订”。

  现场的该镇镇政府相关人员说,他们了解到工厂没有侵犯工人的利益,没有发现减工龄等“缩水”现象,该厂劳动合同的附件“比劳动法还优惠”。记者留意到附件上有工厂为工人购买保险等条款。

  疑问:员工自动放弃社保?

  在工厂“签订合同”办公室,记者看到一叠已签好的员工自动放弃购买社会保险的协议书。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红梅电器厂要求员工签的这份协议并不合法。记者为此咨询镇政府一名处理此事的人士,对方说“这一点还不清楚,会进行了解”。

  ■律师说法

  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的潘秋波律师认为,在签订劳动合同及其附件的时候,劳资双方均应在知情的情况下,完全了解双方真实情况,才可以自愿签订。劳动合同或其附件在签订时,不应该出现空白的条栏,职工在遇到此情况时,有权拒绝签订。如果有足够证据表明劳动合同及其附件是被强迫签订的,司法机关签订后可判该合同无效。潘秋波建议说,职工怀疑权利遭侵犯可以搜集证据,寻找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执业机构:广东大洲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东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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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资信调查 调解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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