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7-20 15:59:37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案情简介:
李先生夫妇结婚生子后,妻子在家抚养了两年。后来在妻子的一再坚持下,将孩子送到姥爷家照看,妻子开始找工作上班。期间,因为爷爷奶奶要看孙子的事儿,跟儿媳产生矛盾。
2009年10月26日3点30分,3岁的宝宝乐乐在姥爷看管时,趁姥爷睡觉爬出窗户,从12层楼坠亡。而在当天中午,乐乐的爷爷奶奶本来准备下午5点去接走孩子在家住上几天。
事发后,李先生和父母对妻子和姥爷极为不满,处理完后事后,先向警方报案姥爷可能谋杀,后被警方排除。李先生很快跟妻子离婚,近日又将岳父告上法院,认为老人看护不力,导致意外发生,索赔抚养费及精神损失30万元。
据李先生说,孩子送去后,他每个月给岳父1000元生活费。不过,岳父表示只收到过1、2次钱,而且平时一直在给小两口生活补贴。
如今,年轻人由于工作紧张,老人帮忙子女照看小孩的现象非常普遍。虽然这个案子比较极端,也非常少见,但是也反映出了社会的一种现状,同时也首次引出这一法律问题。
记者:老人帮子女看护幼儿,双方是否具体法律上的看护义务?这跟请家政公司的保姆有何不同?
我:被委托的老人对幼儿具有法律上的监护义务。
1、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其监护人,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法定的监护义务,但这种监护义务可以通过约定在一定时段内发生转移,法律上叫做“委托监护”。例如,家长将孩子送到幼儿园,就可以视为双方达成了委托幼儿园在孩子上学期间对其进行监护的约定。同理,当李先生把孩子送到岳父家中,岳父出于亲情同意照管孩子时,李先生夫妇就通过约定方式,将他们对孩子的监护义务转移到了岳父这里,岳父就应当妥善、尽责地承担起照管孩子人身安全的法定和约定的责任。
2、老人帮子女照管幼儿与家政公司的保姆不同,体现在:前者老人一般是处于亲情的无偿照管,现实中许多子女并未给付老人照看孩子的报酬;而后者看护孩子是有偿服务,一般收取相应的报酬。但需要明确的是,委托监护义务的产生并非取决于是否有偿、有否支付相应的报酬和费用,只要老人同意替子女照看孩子,就产生了对孩子的监护、照管义务。
记者:老人在看管过程中,幼儿发生意外伤害,老人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法院判决赔偿,那么是否会对社会传统道德产生挑战,或者会产生不利影响?
我:因老人过错造成孩子身亡,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在委托监护中,委托监护人有上述情形导致被监护人权益受损的,也应当承担责任。在本案中,年仅三岁的孩子在李先生岳父熟睡期间爬窗坠楼身亡,可见老人在注意幼儿好动和保障房屋安全等方面是存在疏忽大意的过错的,属于看护不利,疏于履行监护职责,从法律上说是应当承担一定赔偿责任的。
2、中国社会历来重视亲缘关系,老人替工作繁忙的子女看护孩子的现象非常普遍,这种看护出自亲情,通常是免费的、无偿的,这是为传统道德观念所鼓励的,但如果在看护期间,侵害了孩子的合法权益,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能主张自己是免费照看就免除或减轻赔偿责任。可能很多人可能难以理解法律的严酷,尤其是老人自己,觉得辛辛苦苦为子女带孩子,孩子发生意外,他们也非常难过,因为她们与孩子之间有血缘关系。但是法律的规定是一视同仁的,即使是亲生父母因过错对子女造成伤害也不例外,也要承担责任。当然,法与情发生碰撞时,就非常考验法官的裁判技巧,像这样的特殊案件,法院一般都会从化解矛盾的角度力争通过调解解决问题。本案产生的影响正反都有,有的老人可能不再会轻易同意给子女带孩子,但也有的老人会更加谨慎的履行看护孩子的义务。
记者:有些情况是老人主动要求给子女看小孩?有些情况是子女强烈要求老人帮忙看小孩?这在法律责任上是否有区别?
我:老人主动还是子女要求,并不影响法律责任的承担
这在法律责任上没有什么区别,因为不管是主动也好,还是应子女的强烈要求也罢,只要最终帮忙照看孩子,一旦因过错导致孩子的伤亡,都需要根据过错程度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记者:如果夫妻双方的家长,都想照看小孩,该如何决定?是由小孩的父母自己确定吗?
我:爷爷看还是姥爷看,决定权在小两口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父母生存并有抚养能力情况下,享有对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抚养权,所以当双方老人都想照看孩子,由孩子的父母来决定如何处理。
另将报道全文转载如下:
博主按语:3岁男童12层楼坠亡 父亲起诉姥爷看护不力索赔30万 被告老人称——
“打个盹儿的工夫孩子出事了”
孩子的母亲哭着说,实在没办法才委托父亲照顾儿子 摄/记者李奎
2009年10月26日下午,位于石景山的长安家园内发生一起悲剧:3岁儿童乐乐在姥爷看管期间,趁姥爷睡觉爬出窗户,结果从12层楼坠亡。
这起事件虽然被警方认定为意外,却让乐乐的父亲李坚对岳父极为不满。更让许多人感到意外的是,李坚迅速与妻子离婚后,很快将长期帮助自己照看孩子的岳父告上法院,索赔30万元。
今天上午,石景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现场
婆婆边哭边埋怨儿媳
上午9时,李坚和岳父张祥本人均没有出现在法庭上,李坚的父母来到法院。
在媒体问到事情经过时,李坚的母亲不停用纸巾擦拭眼泪,她一直在埋怨儿媳当初为什么不让她来看护孙子。“我向两个家庭都表示同情。”李坚的律师王良斌在法庭上说,他原本不打算代理该案件,但考虑到这一心结深深影响着两个家庭的正常生活,在目前社会生活中非常具有代表性,所以才决定代理。
王律师说,乐乐的姥爷未尽到看护义务,造成孩子自行攀窗从高空坠落,其疏忽大意的过失是造成乐乐死亡的直接原因,而且窗户护栏的设计也不合理。
张祥的女儿张丽则表示,她把孩子照看到1岁8个月后,单位催她去上班,由于爷爷奶奶不愿意看护孙子,她实在没办法,这才委托父亲看管。
张祥的律师则认为,本案属于一场意外事件,张祥是在确认外孙熟睡的情况下,才到客厅休息的,已经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不可能预见小外孙爬出窗户,张祥不存在故意和过失的过错,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发稿时,此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对话李坚
岳父玩开心网看孩子不上心
FW(法制晚报):当初为什么让岳父来帮忙照看乐乐?
李坚:妻子在家照看了儿子两年后想去上班,本来想让我的父母照看,但妻子执意把孩子送到她父亲家。我勉强同意了。
FW:你觉得岳父疼爱乐乐吗?
李坚:我岳父没有儿子,看得出来他也很疼爱乐乐。我在岳父家的时候,经常看到乐乐骑在他的脖子上玩。
但我同时又觉得岳父没把心思全放在乐乐身上,他在家总玩开心网、玩股票。
FW:你跟儿子乐乐最后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
李坚:就是在事发当天的中午,我和妻子当时在岳父家吃午饭。下午2点我开车和妻子离开的时候,乐乐已经睡着了。后来在路上突然接到岳父的电话,说乐乐出事了,我和妻子一下子就崩溃了。
曾想过孩子是被故意推下去的
FW:事后你向警方报过案?
李坚:出事前我刚刚从越南工作回国,我的父母因为好久没看见孙子,说当天下午5点前必须要见到孙子。没想到3点多乐乐就出事了。
知道乐乐出事后,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岳父故意推下去,或者趁孩子睡着了扔下去的,所以报了警。
FW:为什么这么快选择与妻子离婚?
李坚:在照看孩子的问题上,我对妻子的做法一直很不满,但为了维系家庭,我一直在忍让。现在孩子没了,我俩没必要在一起。
FW:起诉岳父是一时冲动吗?
李坚:直到现在,岳父连一个表示愧疚歉意的电话都没给我打过。打官司可能是最理智的办法,让法律评判他的行为。
FW:岳父毕竟帮你照看儿子很长时间,而你提起诉讼,是否有些不合情理?
李坚:我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承受这些舆论。
对话张祥
打个盹儿的工夫孩子就出事了
FW:是您主动提出带孩子的?
张祥:是女儿主动找我的。有一次,亲家上我家来看孙子,我说把孩子接走吧,但他们说家里还有一位90多岁的老太太,不方便。我感觉他们并不想长期照看孩子。
FW:照看外孙是不是很吃力?
张祥:确实非常吃力。老伴退休后又上班了,只好我独自一人去照看外孙,每天晚上我都要搂半天才能把孩子哄睡着,夜里还要起床好几次给他把尿。孙子喜欢吃鸡蛋面条,我每天变着花样给他做。
FW:发生意外时,您在干什么?
张祥:在事发当天的中午,我看孩子睡得挺香的,就打了个盹儿。结果就在这期间孩子出事了。我现 在 非 常内疚,当时要是不睡觉就好了。
当天在医院,我就跟女儿和女婿说,爸没给看好孩子,对不起你们。
女婿把手机关了联系不上他
FW:您在出事后给女婿打电话沟通过吗?
张祥:我跟他没办法沟通,他告我谋杀,我接受不了,警方调查完认定这就是一起意外。
孙子出事后,他就把手机关了,所以再也没有和他联系上。我问心无愧,他却这样对待我,有点太亏良心了。
FW:女婿认为你经常在家上网、玩股票,没有把心思全放在孩子身上?
张祥:我在家是在保证孩子安全的情况下才上网,对孩子是否用心,跟是否上网没关系。
FW:你怎么看女婿索赔30万元?
张祥:他向我要精神损失,我的精神损失找谁要呢?我女儿的精神损害找谁要?我给他看孩子,一分钱没要,还不停往里搭钱。
FW:你现在还经常想念起外孙吧?
张祥:怎么能不想!我跟他姥姥两个人经常抱着痛哭。给外孙买的一辆小车现在还留着,我没事儿就去握握小车的车把,就跟握乐乐的小手一样。
法律看点
老人监护不周应担责
央视《法律讲堂》长期主讲律师、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婚姻家庭部主任余婧表示,在本案中,3岁的孩子爬窗坠楼身亡,可见老人存在疏忽大意的过错,属于看护不力,从法律上说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余婧律师还表示,在我国老人替工作繁忙的子女看护孩子的现象非常普遍,这种看护通常是免费的,但如果在看护期间,侵害了孩子的合法权益,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不能因为免费照看就免除或减轻赔偿责任。
延伸采访
七成家庭老人带孩子
近日,记者对100个有着0至6岁儿童的北京家庭进行了调查,发现在73个家庭中,都有老人在帮忙照看儿童,而儿童父母中的一方亲自照看的家庭只有19个。
在本市一家政府单位上班的赵小姐说,她的孩子2岁半了。“其实我母亲在北京生活不习惯,身体也不是很好,经常想回老家大连。”赵小姐说,但她没有办法,请保姆费用太高,也不是很放心,目前只能让母亲再帮忙看一两年。
幼教专家
应建立更多幼教机构
知名幼儿教育专家滕婧表示,在我国,隔代教育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现象。许多处于学龄前阶段的年幼儿童都是由爷爷奶奶或是姥爷姥姥看护的。这种隔代教育有利于培养孙子的家庭和亲情观念,而且老人比保姆更加用心,通常也是无偿看护,所以能让子女更加安心地工作,并减轻子女的经济负担。
滕婧表示,3岁以前是孩子成长的关键期。而现有的幼儿园一般不愿意接收这个年龄段的孩子。政府应当重视幼儿教育问题,在社区内就近建立更多的家长从经济能力上能够承受的幼教机构。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文/记者李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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