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建彬律师文集-第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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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毒品罪的认定

1、本罪是持有型犯罪。 相对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等高度犯罪来说,属于低度犯罪。因此,只有在高度犯罪不能认定的情况下,才能以本罪论处。对此,《全国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非法... 查看全文>>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构成要件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且数量较大的行为。 1、客观构成要件是非法持有数量较大的毒品。 (1)行为对象为毒品,就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 查看全文>>

·容留他人吸毒罪及其犯罪构成

容留他人吸毒罪,是指行为人利用自己的住房或者其他场所,召集、收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并从中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1、该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不仅侵害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侵害了他人的人身权和健康权... 查看全文>>

·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犯罪构成

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违反毒品管理法规,持有一定数量毒品的行为。 1、非法持有毒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制; 2、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具有非法持有一定数量毒品的行为。所谓持有,是指对毒品的事实上控制和支... 查看全文>>

·如何认定走私毒品行为的危害性

走私毒品行为的危害性认定主要是走私毒品的数量、主体的情况(是否是首要分子、是否参与国际贩毒组织)、方式(是否武装掩护)等。这些因素无疑影响走私毒品行为的危害性。 输入毒品行为,将直接危害我国公民的身心... 查看全文>>

·常见的走私毒品罪的具体行为方式

走私毒品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下列行为应当属于走私毒品的行为: 1、从境外购买毒品后非法入境,或者与境外贩毒分子相勾结,将毒品偷运入境; 2、将非法入境的毒品偷运出境,或者把在境内购买的毒品偷运出境; 3、为... 查看全文>>

·如何判断走私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

走私毒品罪的既遂与未遂:走私毒品主要分为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输入毒品分为陆路输入与海路、空路输入。陆路输入应当越国境线、使毒品进入国内领域内的时刻为既遂标准。海路、空路输入毒品,装载毒品的船舶到达本国... 查看全文>>

执业机构: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罪与非罪 量刑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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