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走私行为。走私毒品是指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行为方式主要是输入毒品与输出毒品,此外对在领海、内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进出口的毒品,以及直... 查看全文>>
【案例要旨】 以蒸馏等物理方法,将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液体提炼成冰毒晶体,足以改变毒品成分和效用,属于以物理方法精炼、提纯毒品的行为,不同于单纯的将毒品掺杂、掺假行为,应当依法认定为制造毒品罪,予以准... 查看全文>>
认定本罪,应注意以下三个问题: 1、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行为的,不论毒品的数量多少,一律构成犯罪。但如果行为人出于医疗、科研或教学目的,根据法律规定,在取得国... 查看全文>>
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指违反毒品管理法规,贩卖、运输、制造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大麻或者其他毒品,违反国家禁毒管制的行为。 1、本罪系选择性罪名,即根据行为人的行为特征,可单独成立一个罪名... 查看全文>>
一个颇有头脑的“80后”青年,将聪明才智用在了制造冰毒上,家也变成了“制毒工厂”。为了将自己的货推销出去,这个绰号叫“波波”的青年铤而走险,在网上展示自己的制毒才能。然而,当南京两个买家如约而至后,却因... 查看全文>>
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后公开宣判该市迄今破获的最大一宗涉毒案。一伙不法分子在湖南制造冰毒181.62公斤后运回广州高纯度提炼、贩卖。为首分子驾车途经京珠北高速公路时被韶关警方截获,民警循线追踪,一举破获了该... 查看全文>>
2009年8月28日,因运输毒品已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为死缓的宋庆芳,怎么也没想到在被羁押四年之久后,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改判为无罪释放。宋庆芳由死缓到无罪释放,得益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的“三个延... 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