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

时间:2007-07-02 11:36:08    文章分类:律师提醒

目前生活中民间借贷纠纷时有发生,对于纠纷的事实证明是争议的焦点,许多出借人没有要求书写借条,致使案件因没有证据而不能得到支持,为了将来可以发生纠纷时能够证明借款事实,应当要求借款人书写借条,并且该借条应当是其本人书写,不能由他人代书,最好是由其当场书写,以防止小人偷梁换柱。
执业机构:江苏尧典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苏 常州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股份转让 常年顾问 医疗事故 工程建筑 公司并购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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