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词解:“地役权”

时间:2008-04-22 14:34:19  作者:王亮  文章分类:法律常识

     “地役权”是指在相邻关系以外,权利人按照合同约定处理不动产相邻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权利人之间在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产生的各种关系,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生产或者生活水平,比如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借用乙公司的道路通行,以便利甲公司员工的出入。双方可以就地役权设定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地役权合同可以是有偿也可以设定为无偿,具体情况根据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形成书面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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