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亮律师文集
物权法词解:“地役权”
时间:2008-04-22 14:34:19 作者:王亮 文章分类:法律常识
“地役权”是指在相邻关系以外,权利人按照合同约定处理不动产相邻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权利人之间在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产生的各种关系,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生产或者生活水平,比如甲公司和乙公司约定,借用乙公司的道路通行,以便利甲公司员工的出入。双方可以就地役权设定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地役权合同可以是有偿也可以设定为无偿,具体情况根据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形成书面约定。
原文链接:
http://wangliang.fabao365.com/article/view_1006_8321.html
王亮律师
执业机构:
江苏尧典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江苏 常州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股份转让 常年顾问 医疗事故 工程建筑 公司并购 刑事辩护
更多王亮律师的信息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
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王亮律师文集
更多
·
如何看待住宅小区内占用共有道路用作停车位的法律问题
·
如何终止和解散企业法人?
·
如何委托律师陪(同)购(房)?
·
反垄断法四大看点
·
物权法解读:选聘和解聘物业应该由业主共同决定
·
律师解读物权法:杂物占楼道有权要赔偿
·
专家解读:物权法如何惠及民生
·
《物权法》系列解读
·
解读物权法:满70年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
·
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方可生效 当事人负担有望减轻
律师
您的位置:
法邦网
>
找律师
>
>
王亮律师
>
王亮律师文集查看
登录
|
注册
法邦网首页
法律资讯
法律咨询
找律师
找律所
法律法规
法律常识
合同范本
法律文书
护身法宝
法律导航
专题
关于法邦网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欢迎合作
|
RSS订阅
|
友情链接
|
反馈留言
|
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