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1-03 10:24:26 文章分类:时事点评
10月27日上午,河南驻马店遂平县住建局城建监察大队在旧房改造过程中,与户主发生冲突,围观群众拨打了110。民警赶到现场制止时,遭到城管围攻,民警张卡的警服被撕破,并被强行押上城建监察执法车。随后,20多名城管押着张卡来到县公安局二楼,称张卡干预城管执法,要找公安局长“理论”,场面十分混乱,县公安局刑警队赶到后,才稳定住了局势,16名城管被当场控制。昨天,仍在住院治疗的张卡在接受采访时,几度哽咽,称当时在车上被城管卡着脖子,几乎要窒息,“感觉自己快要死了”,更让他难以理解的是,对他下狠手的不是社会闲杂人员,而是执法人员,而对方反说他动手打人,要不是有现场视频,他真是有嘴也说不清了。(大河网2011年11月2日讯)
警察出警制止冲突,本是在履行职务,却遭到十余名城管的围攻。城管如同押送犯人似的将警察押上城管执法车,还不忘卡着警察的脖子,并冲到公安局找局长理论。这无疑构成了妨碍公务的行为,理当受到相应的处罚。连警察都受到了如此“礼遇”,可以想像,户主与城监发生冲突时,城监对户主都做了些什么,也可以理解为什么围观的人要拨打110了。
这些牛气冲天的城管,哪来的牛脾气,不将警察放在眼里?在常人看来,警察已经是够牛的了,管的事多,权力也大,甚至有权限制人身自由。而城监大队的作派却充分体现了其权力膨胀至目中无人的地步。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正当行使时,它能发挥行政管理的作用,一旦脱离法治的轨道,它将成为伤人的猛兽,因此,“将权力关进笼子里”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党的十五大报告首次确立了依法治国的纲领。1999 年宪法修正案又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多年来,我们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意在规范和制约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依法行政是对行政机关执法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作为执法人员,手中有了权力后切不可恣意妄为、妄自尊大,应当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
这次,河南遂平县城监大队对同是执法人员的警察大打出手,淋漓尽致地反映出目前执法机关依然存在的依法行政的观念淡薄,法律意识差;行政执法水平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少数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不高,难以适应执法工作需要等突出问题。“徒法不足以自行”,光有法律是不够的,作为执法者,如果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不高,执法水平低下,将使法律的执行大打折扣。
因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严格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增强执法人员的正确的权力意识和依法行政的法律意识,是依法行政能否得以顺利进行的关键。
http://cn.chinagate.cn/law/fayan/2011-11/03/content_23814165.htm
http://discovery.china.com.cn/news/zhuanti/2011-11/03/content_23813832.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