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向新可能真的错了,元芳,你怎么看?

时间:2012-11-07 15:15:14    文章分类:时事点评

2012年11月6日,被控“敲诈政府”的山东律师舒向新被济南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今年40岁的舒向新,系山东旭洲律师事务所主任。据其博客中自述,2011年3月,舒向新开始代理聊城市冠县农民征地拆迁案。期间,为索要土地审批手续,冠县农民到县政府门口下跪的图文在网上传播。当地公安拘留了两名当事农民,并要他们承认到县政府门口下跪是受律师教唆。2011年6月,舒向新所在的律所所有律师证被济南市司法局收走,公安局以“敲诈政府”为由将他拘禁19小时,并拉走办公用品,致使律所无法经营。(腾讯网)

公民因“敲诈政府”而被追究刑责,类似闹剧在中国大地上一再上演,堪成世界一绝。公民为了维护、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与政府谈判,谈不成就走有中国特色的上访之路。政府一怒之下,让司法机关将其拿下,这是近年来“敲诈政府”罪的共同特点。如果舒向新律师博客中自述属实,那么,律师代理这些“敏感”案件,为公民伸张正义,居然也能成为“敲诈政府”罪的犯罪嫌疑人,这是当地司法机关在刑事实践领域的又一发明。

在征地拆迁补偿等纠纷中,公民往往是弱者,政府处于强势一方。相关的纠纷本应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去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上级政府反映,或向法院起诉,这是公民应享有的基本权利,政府本应保证公民权利的行使和实现,绝不能恼羞成恕,动辙以“受害人”身份出现,再动用司法权对付弱势公民。如此做法与街上的地痞流氓无异。

近些年来,已多次出现当地政府及司法机关意图构陷律师的卑鄙事件。让当事人反咬律师一口,以此来要胁、打击敢于坚持真理和正义的律师,并借此将有碍“维稳”及当地“大局”的因素一把扫除。看似解决了问题,但却埋下了更大的隐患,而且这一行为无疑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在征地、拆迁、打黑等行动中急功近利,不讲法律,违背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手段超常,因此而引起相关人员的反弹也在情理之中。但面对抗争,不是自我反省,而是强力打压,借口“讲政治、识大体、顾大局”,将敢于维权的公民随意入罪,几成常态,长此以往,所谓的“民主法治”建设只能成为笑谈。

因此,舒向新此次如果因代理征地拆迁案而“敲诈政府”被抓,可能他真的错了,他的错误就在于,没有讲当地的“政治”,不顾当地的“大局”,显然是不识“大体”的律师,其躺着也中枪也就不足为奇。

如此一来,除了舒向新之外,是不是我们每个律师都有可能成为“敲诈政府”的犯罪嫌疑人呢?

仔细想想,后背有些发凉。面对危险,是继续“敲诈政府”,还是识趣些,配合表演一下,作个懂事的律师?每个律师心里都有自己的答案。

执业机构:福建明经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福建 三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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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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