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法人资格问题

时间:2012-02-14 11:44:24    文章分类:法律法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法人资格问题的答复 工商企字[2002]第106号 2002年5月8日 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法人资格如何确定的请示》(辽工商[2002]7号)收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和《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和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凭证,申请人经登记主管机关依法核准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因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登记主管机关吊销,企业法人资格随之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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