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2-12 10:47:12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货 物 运 输 合 同
甲方(托运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乙方(承运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运输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接受委托并负责运输下列货物: (可附件)
货物编号
品 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二、运输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
(一)发货时间:
(二)运输方式:
(三)装货地址:
卸货地址:
详细的运输路线:
三、费用及结算
(一)运费合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RMB ,上述价款为含税价。
(二)货物安全到达目的地后,在甲方确认货物完整无损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与合同总价款等值的正式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 日内一次性付清所有运输费用。
四、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将本合同约定货物交由乙方承运,有权指定装货时间、装货地点并要求乙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达目的地交付指定的交货人;
(二)甲方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运杂费。
(三)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可按增加或减少的运输里程相应增加或减少运输费用。
(四)甲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五)甲方在发货的前一天,由专人电话通知乙方,将装车时间、所需车型、交货地址、货物种类和数量、收货人联系方式等信息通知乙方,并做好《货物运输合同》;
(六)甲方协助乙方装车,并对货物装到乙方车上之前的安全负责,但因乙方过错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七)甲方货物根据需要按有关规定进行投保,保险由乙方代办,保险费由甲方承担;
(八)有特殊运输要求时,应提前与乙方进行协商,乙方应当给予优先安排并尽量满足甲方需要;
(九)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异常情况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乙方未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补救措施不当的,甲方有权自行采取补救措施,因此而增加的费用和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由于甲方发生下列过错,造成事故和货物损失的,或造成乙方和收货方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
1. 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物品;
2. 货物包装不良;
3. 装车之前,货物包装内已有的短损变质;
4. 乙方按期将货物运达目的地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
五、乙方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承担其货物运输,有权向甲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
(二)乙方在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安排车辆运输,在规定的时间内,安全、及时地将甲方托运的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的用户现场,并交付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找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乙方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
(三)装车时与甲方对照《货物运输合同》共同清点货物,核对收货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无误后,在《货物运输合同》上签字;乙方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
(四)乙方应当将货物捆扎牢固,遮盖严密,运输过程中应当经常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货物包装完好、无破损、无污染;
(五)货物送达目的地后,乙方应按照收货方的要求卸车,并协助收货方当场清点确认货物,准确无误后,收货人在《货物签收单》上签字;如发现差错,应与收货人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乙方将《货物签收单》及时传递给甲方,作为完成运输任务的依据;
(六)货物从装到乙方车上后,到送达目的地收货人签收之前,如发生损毁、短缺、雨淋,乙方应按实际损失赔偿(由双方共同认定,双方对赔偿额有争议的,按照交付或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
(七)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随时掌握车辆行踪,如发现异常情况不能按期完成任务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和收货人,同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以补救;
(八)乙方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由于乙方过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造成事故和货物损失的,并因此造成甲方和收货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1. 货物丢失、被雨淋、被污染;
2. 货物运送凭证上没有收货人签字或凭证丢失;
3. 因乙方过错未按期将货物送达目的地,致使收货方拒绝收货;
4. 未按货物运送凭证写明的具体交货地址送达的。
六、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办齐货物运输手续,途中如因手续不全或不合要求,造成货物查扣或罚款、误车等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在运输期间如因车辆手续不齐全、违反交通法规等而被公安交通部门处罚,或车辆出现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等而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按照甲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因此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还应按照本合同违约责任第3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逾期到达的违约金;
(三)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货物逾期到达(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一天扣该车货物运费的5%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经济损失。
(四)乙方将合同约定货物运至错误地点的,应当负责从错误地点运至合同约定地点,由此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应当按照本合同违约责任第3条的约定支付逾期到达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经济损失。
(五)从货物装上车起,至货物到达目的地交付完毕,因乙方过错致使货物丢失、短缺,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应按其实际价值赔偿;
(六)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 不可抗力;
2.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 货物的合理损耗;
4. 甲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六、不可抗力:
因为不可抗拒因素(地震、台风、风暴、洪水、火灾、车祸、战争等)引起不能正常履行合同的,任何一方应将事故情况48小时内通知对方,并提供书面通知。在此情况下交货或付款期可向后相应顺延。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甲乙双方协商合同的解除。不可抗力事件不构成对合同的违约。但迟延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违约方依照本合同应付的责任。
七、合同纠纷的处理:
(一)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单方变更或解除;
(二)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协商,取得一致后,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三)在合同执行中若出现争议,双方本着共同协商原则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生效
(一)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