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用明胶设定铬的限量标准不是安全标准

时间:2012-04-28 22:45:15    文章分类:法律杂谈

药用明胶设定铬的限量标准不是安全标准
      
       众所周知,不同的药物有不同的服用剂量,市面销售的胶囊剂型有服用1粒的,也有服用6—8粒的,那么到底吃几粒铬胶囊会有害?目前含量测定是每公斤2毫克,那么在这个标准以下的胶囊壳依然允许铬,吃超标的铬胶囊1—2粒,吃不超标的依然含铬胶囊6——8粒,那个危害大?这个答案还需要回答吗?
        这就是以应该以存在定危害,还是应该以量定危害?我们如果没有科学的数据说明人体吸收多少铬对人体有危害,什么样的危害,否则这个药用胶囊的标准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属于拍脑袋的标准。
        同时这个标准使用的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的方法检测铬的总含量,该方法无法区分铬的价态,它既包括对人体有益的三价铬,也包括对人体有害的六价铬。现在眉毛胡子一把抓的标准既不是安全标准也不是有毒标准。人体对于六价铬的吸收只有1%,那么我们应该制定什么样的标准对于我们才是安全的?需要科学数据说话,我们的监管部门和医药专家们,事情发生了这么多天了,照理说一个急毒试验早就可以做出来了,那点实验数据告诉我们吃多少铬会发生危害,如果把它等同为胶囊,每天吃多少胶囊,吃多久胶囊会发生危害,只有这样大家才可以放心用药。
        其实目前大家把眼睛都盯在了药物胶囊上,须知其实大量的明胶在食品中使用,我们在检测药品的时候,谁来关心我的食品安全,谁来检测我们所有含有明胶的食品?到底食品的危害大还是药品的危害大?
       作为监管部门其实应该查的是源头,按照中国药典规定,凡是违反药用明胶原料规定而用其他原料进行药用明胶生产的一律定为假药,同时按照刑法修正案八追究刑责,无论是否铬超标,关于皮革废料并非仅仅含有铬,只不过将其作为代表成分进行原料来源的鉴别而已。
        我们这种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法再就应该换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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