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3-27 22:20:54 文章分类:法学资料
清华大学设立“梅汝璈璈法学讲席教授”
发布时间: 2009-10-21【我要纠错】【字号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10月15日,清华大学隆重举行“梅汝璈法学讲席教授”签约暨聘任仪式。著名旅美法学家冯象博士受聘担任“梅汝璈法学讲席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顾问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前检察长贾春旺、清华大学前党委书记、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理事长贺美英等出席签约仪式,清华大学党委副书记韩景阳、江苏新华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志华、梅汝璈先生之子梅小璈,梅汝璈法学讲席教授冯象、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出席并致辞。清华大学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清华大学法学院部分师生参加仪式。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黎宏主持。
仪式上,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长黄建华、江苏新华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志华、清华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振民代表各方签字。韩景阳代表清华大学为冯象博士颁发“梅汝璈法学讲席教授”聘书。
利用社会资源,设立冠名讲习讲授,吸引世界一流学者任教,是国际一流大学行之有效的经验。为了吸引优秀学者来清华大学法学院任教,在孙志华先生慷慨赞助下,清华大学决定以清华校友、著名法官梅汝璈的名字命名该讲席职位。严使命,使日本帝国主义的首要战犯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王振民告诉记者,“清华法学院用梅汝璈先生的名字来命名该教职,其目的就是希望新一代清华法律人能够学习、继承梅汝璈先生对法治和公平正义的执著追求、对人类和平进步事业的庄严承诺以及他高尚的爱国情操。利用社会资源设立‘梅汝璈法学讲席教授’,是清华大学法学院迎接2011年百年校庆人才引进的一个重大举措,该讲席教授的设立和冯象教授的加盟对清华大学建设世界一流法学院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来源: 法制网——法制日报(责任编辑:杜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