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中国法官正面临严重的信任危机(2001年调查)

时间:2010-10-25 15:09:17    文章分类:法学资料

夜光新闻: 
        2001-12-1】中国新闻社主办的中国《新闻周刊》近日调查发现,有四成人认为法官形象消极,中国法官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整体偏低。无庸讳言,中国法官正面临严重的信任危机。
       在经历了“三盲院长”、沈阳中院特大腐败案、三陪女当上法官等丑闻后,中国的法官队伍建设问题摆到了桌面上。应该指出,在中国30万法官队伍中,歪嘴法官的比例很小,可是他们的出现,却致使秉公执法的法官群体无法得到应有的社会尊重。
        法律借助于法官降临尘世。法官是司法公正的主体,是各种纠纷的最后仲裁者。当调查显示的数据表明,中国法官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整体偏低的时候,我们言称中国法官遭遇“公众信任危机”,就不是危言耸听了。
        他是一个法官,一个“从骨髓到头发梢都充满”法律“气息”的法官。作为一名法官,他执法如山,宁折不弯,“没有任何弹性”,就像一柄利剑,使一切枉法违法者为之胆寒。
       他是杨铁如,《大法官》中的一号主人公,一个虚拟的典型人物。
         法官:虚拟的和真实的
         “虚拟的艺术形象有感染力,但远不如真实的人物有影响力。”中国人民大学一位传播学研究学者说,“10个虚拟的好法官典型,影响力不如1个真实的好法官典型,而10个真实的好法官典型,遇到1个坏法官典型,所有的好法官典型的形象都被破坏了。”
        《新闻周刊》做了一个随机电话调查,20个受访者当中15人知道“三盲院长”姚晓红,只有1个人知道最高人民法院去年表彰了100个“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具体到先进的名姓,他则显得茫然无知。
       《大法官》编剧张宏森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虽然像三盲院长这样的腐败法官,在中国30万法官队伍中的比例很小,可是他们的出现,却致使秉公执法的法官群体,没有获得应有的社会尊重。
        姚晓红,1999年的坏法官典型,他的恶行,震惊了中南海。舆论称之为“三盲院长”:法盲、文盲、流氓。
        文盲:小学文化的他,时常要写“准支(准予支出)”两个字,可练了半天,仍然写成了“淮支”。
        法盲:他对这个称谓不服气,说:“我办的案,填发了89个拘留证,没有发现一个违法,谈不上法盲。”
        流氓:流氓做派,动辄打人。非但如此,有个时期,他听说喝人奶对身体好,便命令干警到处寻找人奶,他每天喝两瓶,一直喝了两个月。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绝不称职的干部,却在1995年“成长”为绛县法院副院长。就在他凶残地欺压百姓之际,山西省某报竟然把姚评为当年“十大新闻人物”。之后,姚又当选为“优秀人民法官”,有关部门还发出了“向姚晓红学习”的口号。
        50年来最丑的一回
        沈阳中院,可能是中国司法史上唯一的“腐败法院”的典型,和姚晓红的个人腐败不同,沈阳中院的腐败,更像一个法院集体腐败的典型。
        2月14日,沈阳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经表决未获人大通过。出席当天闭幕会议参加表决的代表有474人,只有218人对法院的报告投了赞成票,支持率不到一半,开共和国50年来法院报告没被人大通过之先河。
        据称,表决结果出来后,会场还响起掌声。
        “沈阳中院给中国法院和法官抹了黑。是人民法院50年来最丑的一回。”今年8月,《新闻周刊》在沈阳采访时,人大代表冯有为对沈阳中院报告遭人大否决,作出这样的评论。
       具体的抹黑者,是沈阳中院半个领导班子(编者注:详细报道见本刊今年第12期封面报道)。在耗资1.8亿元兴建的气派的中院办公大楼里,接连有三名院领导因涉嫌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被立案调查,一个班子烂掉了一半。在沈阳市、辽宁省乃至全国法院系统都属罕有。
        副院长梁福权:包养了两个二奶,其中一个为他生的孩子已经6岁。犯事前,这位院长正在为给这私生子谋取一个合法户口,毫不避嫌,四处活动。
       副院长焦玫瑰:与黑社会老大关系密切。
       院长贾永祥:人代会期间,他上午还稳坐在主席台上,下午就被中纪委专案组叫去核实问题,中院只得临时换人作工作报告。
       人大代表们尖锐地指出了沈阳中院的问题:领导班子存在严重腐败问题;审判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办案质量低,有的案件判决不公;执行工作缺乏力度,许多案件迟迟不能执行完结。
       嗣后的调查处理结果表明,人大代表对沈阳中院的整体性指责不是捕风捉影:27名法官和干警因违法审判或违反纪律被追究责任。其中有“十佳法官”和“劳动模范”。
        外界评论说,2000年工作报告未获通过作为历史的一页已经翻了过去,但法院的耻辱并不会就此从人们的记忆中淡去。
        四成人认为法官形象消极
        今年8月,山东省无业人员宋荣祥,以给法官送礼为由骗取被执行人16万元人民币,被北京公安机关逮捕。
       去年12月,上海一位个体发廊老板楼伟民冒充法官行骗被劳教。
       前者的借口是帮你找法官疏通关系,后者的理由是请先垫付出差费。行骗的当时,两人都得逞了。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就此指出,社会上确有一些不法之徒,以认识办案人员能疏通关系为由,骗取当事人的钱财,不仅毁损法院和法官形象,更使法官及法院工作人员背上黑锅。
        苏州大学一位陈姓法律博士不同意该负责人的说法,“如果没有个别法官有过真实的腐败行为,怎么连无业游民和个体发廊老板都知道利用这种‘办法’行骗?如果不是个别法官的腐败行为渐成一种风气,怎么两个被骗的人都能乖乖就范?”
       舆论认为,骗局的成功与中国民众对法官群体形象评价消极有关。
       北京零点调查公司的调查支持了这一舆论。该公司于今年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等11个城市,对5673位18岁以上的城市居民进行多段随机入户访问得出的一个结论是:整体上赋予法官消极形象的人占了约四成。
        调查发现,提及法官时,有68.5%的人关于法官的联想是中性的,诸如联想到审案、执法人员等,有21.3%的人联想是正面的,如联想到法律的尊严、维护治安、包青天、精通法律等;有13.1%的人联想是负面的,诸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运转于金钱之中、官官相护、虚伪、道貌岸然等等。
       与法官的自然联想结果相比,对于法官形象的评价更为消极。虽然市民将法官与“公正”、“威严”、“精通法律”、“正直”相联系的比例不低,但其他显示消极印象的词汇数量与总体提及率也非常高,更为突出的有:“官僚的”、“徇私舞弊的”、“知法犯法的”。
       通过对5673个受访者在27个指标上的选择进行因子分析和聚类分析,可将受访者划分成具有如下认识的6种人群:
      常人型:比较认同法官是普通而感性的,反对把法官看成是知法犯法的;
      程式型:认为法官是公事公办的、官僚的和形式主义的;
     枉法型:认为法官是知法犯法的;
     权威型:认为法官是威严而有权的,并且也是冷漠而神秘的;
     正直型:认为法官是诚实可信正直无私的;
     神秘型:认为法官是冷漠神秘的且不是诚实可信正直无私的。
     在这6种类型中,赞同把法官看成常人型、正直型和枉法型的人最多,而在整体上赋予法官积极形象的占一半,消极形象的占四成。
      相对而言,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对法官的负面印象也较为突出。
       今年“两会”期间,一项针对504名网上人士的调查表明,法官是所有4个法律职业中最不受欢迎的。被调查者对4个法律职业及其欣赏率分别为:律师为59.7%,检察官为22.6%,警察为8.9%,法官为8.7%。
      其中给予法官高度消极评价,包括混乱的、低素质的、徇私的、官僚的等,占被访人总数的40.7%,
      本次调查的上网人士85%为企业管理人士、办公室白领、教育科研文化卫生人士和在校学生。
        零点调查公司的研究人员认为,目前中国法官在公众中的整体形象偏低,同时法官的公正品质、专业能力方面的形象要点不够突出。
       华声网援引上述调查结果评论道:对于社会信息最为敏感的知识分子,对于法官职业的消极评价,反应出他们对于负有诉讼裁决职责的法官声誉不佳而产生了相应的忧虑。(本刊记者/章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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