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

时间:2010-10-04 15:53:14  作者:ren8228197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2007年6月,武某驾两轮摩托车与江某驾驶的小车相撞,造成武某本人和妻子受伤的交通事故。后经鉴定武某构成10级伤残,其妻子构成9级伤残。武某负主要责任。

此案经本人代理,收集了大量对武某有利的证据。并与对方及保险公司积极协商,最终使此案调解结案。使武某获得了10余万元的赔偿。圆满解决了赔偿问题。当事人对此很满意。

执业机构:新疆众合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新疆 伊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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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刑事自诉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常年顾问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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