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协议书

时间:2010-09-14 14:57:49    文章分类:公司法务

股权转让协议书

根据 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会决议,转让方   有限公司与受让方  有限公司,经过充分酝酿协商,就股权转让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方与受让方

转让方:

名     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让方:

名     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二、公司基本状况及公司股权的构成

公司名称:

公司性质:

法定代表人:

公司股东:公司现有股东为 方,即  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的股权; 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的股权。

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转让方委派2名,为  、     ,由    担任副董事长;受让方委派3名,为     、   、   ,由 担任公司董事长。

三、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转让方愿将其占辽宁一方地产有限公司的 %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愿意接受该股权。

该 %股权的转让价格,为股权原值共计人民币 万元。

四、股权转让款的支付

受让方以货币的形式,分   期支付:

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   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       万元。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      万元;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支付        万元;

其余款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二年内支付。

五、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

股权转让后,公司股东的持有股权情况变更为:

有限公司             持有股权为 %;

有限公司             持有股权为 %;

有限公司             持有股权为 %。

六、董事会的变更

双方同意,在股权转让后,转让方将其原委派的担任副董事长的董事一名撤回,另一董事仅担任董事。

由受让方委派一人担任公司的副董事长。

即公司董事会组成变更为:转让方委派一人担任董事,受让方委派一人担任副董事长,   工程有限公司原委派的三名董事由其自行决定。

以上事项,本协议双方同意召开董事会并作出董事会决议。

七、转让股权交割期限

股权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为股权交割日.

八、股权转让手续

转让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同时,向受让方提交办理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所需的所有文件,由公司负责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应当给予协助。

九、受让方的权利和义务

转让完成后,受让方将根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承担转让方在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权利、义务和责任。

十、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除、履行均适用国家的各项法律。因执行本协议出现的争议,任何一方都可通过大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对双方均具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负担。(注:此内容应当根据公司合资合同确定)

十一、董事会决议和章程修改

双方同意,根据本股权转让协议书的内容,召开董事会,作出董事会决议并修改相应的章程。

十二、特别事项

受让方同意,如将来转让方需要且资金充足,受让方可考虑将其持有的部分股权以股权原值转让给转让方,具体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三、本协议一式陆份,公司存档一份,转让方持一份、受让方持二份,报原审批准机关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十四、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经原审批机关批准后生效,并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转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让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执业机构: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东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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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资信调查 常年顾问 公司清算 经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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