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1-15 11:59:39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南都讯 见习记者刘苗 记者昨日从卫生部获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将自12月1日起施行,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提出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立项建议。
《办法》鼓励社会广泛参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提出标准制(修)订的建议,对公开征求意见的标准草案发表意见,对标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据悉,卫生部去年开始组织起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草案)》,并于今年4月将《草案》在国务院法制办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439条意见。根据收集到的反馈意见,卫生部对《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最终形成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