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9-04 21:09:21 作者:夏春德 文章分类:媒体报道
进城农民工罗x生于2007年11月23日,经同乡介绍到江西省上饶市某建筑公司承建的“××广场”项目工地做木工活。2008年3月23日上午9点多钟,罗x生在地下室4米高处钉模板时掉下摔伤,立即被工友送入县人民医院治疗。经医院诊断:“椎体压缩性骨折”,随后住院治疗,共住院32天。罗x生伤愈后,经上饶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于2009年3月30日鉴定构成伤残九级。
罗x生出院后,便向建筑公司提出工伤赔偿要求,但公司项目负责人态度非常强硬,只答应给予少额赔偿。罗x生考虑到因伤势过重,至少一年内无法从事劳动工作,家庭生活难以维持,便没有委屈答应公司项目负责人的不合理要求,就向上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该局于2009年1月4日以饶劳伤认字[2008]第386号《工伤认定决定书》认定罗x生受到的伤害构成工伤。
但建筑公司想通过打持久战的策略迫使既无财力,又无权力的罗x生屈服,故意对市劳动局的工伤认定决定不服,之后长达10个月之久,先后分别向上饶市人民政府、信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但均被维持工伤认定决定,现建筑公司又向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此情况下,罗x生到上饶市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援助,向中心提出了法律援助申请。中心了解情况后,接受了罗x生的申请,并立即指定江西盛义律师事务所的法律援助律师夏春德为罗x生提供法律援助,夏春德律师也欣然接受了该委托。目前,夏律师为了办好该案件,正在加紧积极准备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