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孤寡老人提供法律援助

时间:2008-01-16 13:54:50  作者:夏春德  文章分类:公益活动

    叶某今年59岁,年轻时因夫妻离异法院将当时年仅两岁的儿子判给叶某,他只身含辛茹苦地将儿子拉扯长大成人,儿子既懂事能干又孝顺父亲。正当叶某安享晚年之际,不料天有不测风云,一个不幸的灾难降临,儿子骑摩托车时撞在公路边的公益林保护牌上不治身亡。叶某闻听这一噩耗,真是悲痛万分,怎么也接受不了这一残酷的现实。这样,叶某就一直沉浸在悲痛之中。这时,有人提醒了他:你儿子死的冤,应该讨个公道。叶某才意识到儿子的确死的冤。

    原来,公益林保护牌就立在离县道不到二米远的路边。虽然叶某不知道在近公路边立公益林保护牌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但他感觉到立公益林保护牌的部门或单位应该对他儿子的死承担责任。叶某遂用一纸诉状将立公益林保护牌的X乡政府、X县林业局告上了法院。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告要求两被告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于法无据;原告也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叶XX死亡后果与两被告埋设广告牌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遂“驳回原告叶某的诉讼请求”。 

       叶某不服,但又无计可施,因为为了抢救撞伤的儿子,叶某不但花光了家中的积蓄而且债台高筑,根本请不起律师。经他人介绍,叶某带着一线希望找到了夏春德律师。在夏律师了解案情及叶某的处境后,欣然接受了叶某的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执业机构:江西盛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西 上饶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劳动纠纷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资信调查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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