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注册及其使用简介

时间:2010-09-30 14:54:59  作者:柯和贵 浙江星韬律师事务所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商标申请注册及其使用简介

商标是区分不同的商品和服务来源的标识,创造一个好的商标并且按照法律的要求进行登记注册和使用,是企业创立品牌的第一步,也是企业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重要举措。

笔者从事商标实务多年,在此进行一个简单的介绍,以便抛砖引玉。

 

一、商标设计

商标最好能够新颖独创,能与其他商标区分开来,既要符合行业的特征,又适合自己产品的目标客户的认知习惯、文化差异等。

设计一个好的商标往往能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甚至可以让商家节约大量的广告费进行宣传。比如美国一家眼镜店的商标是“OIC”(oh,I see),简直精妙之极,让人看一眼就不会忘记。

商标一般由中文文字、英文文字、图形三种要素组成,既可以单独进行注册,也可以把其中的任何两个或三个要素进行组合注册。分开与组合各有利弊:组合起来注册节省费用,因为商标是按照一标一类进行收费的,但注册失败的风险也比较大,因为商标审查员是按照不同的要素分别进行审查的,因此组合商标与别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机率比较高;分开审查等于是增加了商标的数量,费用翻倍,但也降低了风险,并且分开注册后,商标权人可以把其中的要素进行任意组合,使用比较灵活。

 

二、注册方式的选择
  1.直接到商标局进行申请。位于北京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统一管理全国的商标注册登记,全国各地方工商部门均无权对商标进行登记注册。因此当事人可以自己亲自去商标局窗口填表排队办理。

2.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当事人如果为了避免麻烦,可以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或律师事务所办理。


  三、商标查询
  商标查询是指对申请的商标是否与在先权利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查询工作。申请注册前对拟申请商标进行查询可以大大减少商标注册的风险,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概率。中国商标网上可以免费查询现有的注册商标和部分申请注册过程中的商标,作为免费资源,系统的数据更新可能不是很及时,查询结果仅供参考。  


  四、准备申请商标注册资料
  (1)以企业作为申请人申请注册,应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若是委托代理机构办理,还需提交代理委托书;
  (2)商标图样。提供的商标图样必须清晰,便于粘贴,用光洁耐用纸张或用照片代替(用A4纸打印也可以接受),图样长和宽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商标图样方向不清的,应用箭头标明上下方;

通常情况下,商标都以黑白标申请,在商标使用时商标权人可以自行添加颜色。若当事人指定商标颜色的,就应当提交彩色图样并说明,使用时不能自行更换颜色;
  (3)申请书。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者印刷,用正反面打印。申请人的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中的地址一致,营业部的地址和通信地址都不能作为申请书中的地址,否则不予受理;

(4)确定商品类别和产品/服务名称。参照《尼斯分类》第九版来填写,一个商标可以选择十项,若当事人要求增加项目的,每增加一项需要额外交纳100元规费;

(5)交纳规费。交纳规费之后商标局会在2-3个月左右的时间里向申请人寄发受理通知书,如果材料不全或者有个别不正确之处,商标局会寄发商标补正通知书,申请人须在一个月内根据通知要求补正申请材料。


  五、初审公告及异议期
  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受理后,接下来,商标局会对申请商标进行实质审查。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及《商标审查标准》有关规定的商标,商标局做出允许其注册的决定。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

初步审定公告一般在受理后12-24个月内发布,若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刊登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三个月无第三人提出异议的或虽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予以核准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发给商标注册证书。


  六、领取商标注册证
  自刊登注册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商标局会直接向代理机构邮寄商标注册证或向商标权人邮寄《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商标权人收到《领取商标注册证通知书》后应及时去商标局领取注册证,以免丢失。

 

七、注册商标的使用
  1.商标权人可以按照法律规定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注册商标的右上角或右下角标注注册标记“R”或“注”字样。当然,对于没有取得商标注册证的商标不得使用以上标记。另外,实践中,大家可能看到许多商标标注“TM”字样,不知是何意?其实,“TM”是英文“trademark”的缩写,并不具有法律表意,最多只能说明使用人把该标记当做自己的商标在使用;

2.商标权人使用商标应当规范。若把商标许可给他人使用的,应当及时到商标局进行备案,不得随意更改注册人名称或地址,更不得随意更改标记,否则可能遭受行政处罚甚至面临商标被撤销的后果;

3.商标权人应当注意保存商标使用证据,以避免被竞争对手提出“商标三年不使用撤销”申请。

执业机构:浙江泽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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