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19 16:54:23 作者:厉健 文章分类:索赔征集
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大智慧(601519)证券虚假陈述案传来捷报。每日商报财经律师团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告诉记者,8月18日上海一中院首次判决大智慧股民胜诉,符合最新条件的投资者有望获赔。
2016年7月,大智慧因虚增2013年度利润1.2亿余元被证监会处罚。根据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截至8月18日,全国共有1158位投资者向上海一中院起诉大智慧等被告,索赔总额25668.04万元。
厉律师告诉记者“这是上海一中院首次判决大智慧投资者胜诉,极大的鼓舞了投资者依法维权的信心,虽然一审判决尚未生效,但在司法实践中,可以积极指引后续投资者起诉索赔。”
“目前我们代理五批投资者起诉大智慧,根据最新判决公告和审限规定,预计月底前我们也将收到部分胜诉判决。目前正在紧急通知尚未起诉的客户,后续尽快提交起诉材料。”厉律师称,根据一审判决,在2014年2月28日到2015年11月6日期间买入大智慧股票,并在2015年11月7日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的亏损股民,可以起诉大智慧索赔。律师费是风险代理,股民获赔后再支付。
厉律师提醒,股民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2014年2月1日至2016年1月底)、详细联系方式。同时,股民也可以拨打证券维权热线13958118283进行相关咨询。
厉健律师,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代理证券民事赔偿“东方电子”(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杭萧钢构”(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榜首)、“五粮液”、“佛山照明”等重大影响案件,为股民挽回损失4000余万元,接受七十余家新闻媒体采访七百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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