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2-04 09:18:10 文章分类:索赔征集
每日商报讯 (记者 张采) 11月22日晚,湖南尔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尔康制药,代码:300267)发布自查相关公告,披露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出现重大会计差错,2016年净利润预计将减少2.31亿元,目前证监会正对公司进行立案稽查。每日商报财经律师团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告诉记者,符合条件的股民可以办理索赔预登记。
2017年5月9日,有自媒体发文称,尔康制药涉嫌严重财务舞弊,报道中对18万吨木薯淀粉生产项目实现的6.15亿元净利润提出质疑,并质疑尔康制药有虚构资产嫌疑。当日公司股价跌停,此后停牌自查。11月23日股票复牌跌停。
根据《证券法》和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权益受损,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根据自查报告和证监会立案公告,尔康制药明显涉嫌证券虚假陈述,一旦证监会认定其信批违规并作出行政处罚,我们将第一时间代理股民向长沙中院起诉尔康制药索赔。”厉律师称,根据司法解释,暂定索赔条件:在2017年4月21日至2017年11月22日(含当日)前买入尔康制药股票,并在2017年11月23日后继续持有或卖出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风险代理,在股民获赔后再支付。
厉律师提醒,股民索赔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股票对账单原件(2017.4.1至2018.1.31)、详细联系方式。同时,股民也可以拨打证券维权热线13958118283进行相关咨询。
办理索赔很简单
手续很简单,投资者可以邮寄提供资料,律师审核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索赔金额。
如果投资者符合起诉条件并决定委托起诉,律师将提供进一步准备起诉的材料给投资者。投资者不用去法院,全权委托律师,耐心等待裁判结果。
律师费,在投资者胜诉获赔后再支付。没拿到赔偿款,不用付律师费!
邮寄地址、律师电话
杭州余杭区文一西路1198号万利大厦310裕丰律所,厉健律师13806513406,邮编:311121,电邮:82831145@qq.com
股票索赔成功案例
自2003年起,厉健律师代理投资者诉“东方电子”(中国证券民事赔偿第一案)、“杭萧钢构”(全国法院十大调解案例榜首)、“大智慧”、“佛山照明”、“五粮液”、“光大证券”、“海润光伏”、“华锐风电”、“上海物贸”、“华鑫股份”、“京天利”、“宝利国际”、“振兴生化”等重大影响案件,接受央视、新华社、证券时报、第一财经日报、证券日报、投资快报、每日商报等百余家新闻媒体采访一千余篇(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