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死亡所供养的亲属的范围有哪些?

时间:2012-02-04 21:13:09  作者:侯宪春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的亲属,是指该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 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执业机构:山东鲁彦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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