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已抵押的财产能否进行财产保全?

时间:2009-09-20 10:30:13  作者:王勇  文章分类:合同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抵押物、留置物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但抵押权人、留置权人有优先受偿权。”根据该条规定,对已抵押的财产可以进行财产保全,但不能对抗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执业机构:山东今海瑞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临沂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刑事辩护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王勇律师 > 王勇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