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过户办证须知

时间:2008-03-07 17:05:59    文章分类:置业顾问

宁波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房屋赠与过户办证须知
 
    一、房屋赠与过户所需证件:

  (一) 赠与方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复印件1份、赠与(或赠与合同)公证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1份;

  (二) 受赠方需提供受赠(或赠与合同)公证书、身份证明及复印件1份;

  (三) 房地产转让合同3份(其中1份加盖印章后返还)。

    二、办理程序:

  1楼1、2号窗口校验资料→3-8号窗口受理收件→(21个工作日后)9、10号窗口缴纳契税→12、13号窗口缴纳过户服务手续费→15号窗口缴纳权证登记费→1楼产权处发证窗口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三、收费标准:

  1、过户手续费:住宅为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非住宅为建筑面积×12元/平方米(由受赠人承担);(交易中心收取)

  2、评估价100万以内缴纳评估费2.5‰,100万以上累进计收评估费;(房地产评估单位收取)

  3、住宅契税个人1.5%,单位3%,非住宅契税个人、单位均为3%,(由受赠人承担);(市财税局收取)

  4、房屋所有权证登记费:住宅每套80元,非住宅每证210元(超过500平方米每平方加收0.2元)。(产权产籍监理处收取)

    四、承办单位: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市房地产产权产籍监理处、市财税局契税征管中心

    五、办理时间:21个工作日

执业机构:北京邦远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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