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江律师文集
张某某故意杀人辩护案件
时间:2008-03-12 17:09:44 文章分类:典型案例
张某某涉嫌故意杀人,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接受代理后,依法会见了被告人,在听取被告人陈述的案件事实后,发现被告人在侦查阶段有刑讯逼供的情形,从而没有真正调查清楚案件的事实真象,为此,辩护人与检察机关联系,向检察机关提出这一情况,最后经过检察机关的调查,查实了这一情况,从新认定了案件的事实,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
http://bianjiang.fabao365.com/article/view_3360_6695.html
边江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邦远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朝阳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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