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海归婚后四年方知老公有家室 重婚男被判缓刑

时间:2011-04-23 16:55:07    文章分类:新闻视野

  海归女肖蓉与名叫卫志成的广州男子在2005年登记结婚,但当2009年提起离婚诉讼时,肖蓉才知道那一纸婚书竟是假的。

  从相识到诉讼之间的7年里,肖蓉先后失去了5个孩子。2009年9月27日,她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状告对方重婚。21日下午,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一审宣判认为,被告卫志成犯重婚罪成立,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她,为他失去五个孩子

  2002年,肖蓉刚从比利时留学归国。这年,她结束了在江苏一段不堪回首的婚姻后,因工作关系认识了一个叫卫志成的广州男人,“他给我的第一感觉是长得蛮好、温文尔雅”。

  肖蓉回忆,卫志成当时自称单身。恋爱几个月后,他们就以夫妻名义同居并共同经营生意。肖蓉在刑事自诉状中称,这期间,她多次要求卫志成办理结婚手续,而对方以公司业务繁忙为由拖延。正当卫志成答应了她时,一件意外事情的发生使结婚计划推迟———

  2003年11月8日,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出生,是个男孩,但出生不到两个月便不幸夭折。肖蓉展示的资料显示,她于2004年6月、2005年12月、2006年9月和2008年4月四次怀上了孩子,但均因各种原因被迫引产或流产。其间在2005年,肖蓉与卫志成办理了“结婚证明”。

  肖蓉说,2008年12月,卫志成约其飞往北京,并提出给她50万元,让她帮生一个儿子,而孩子由男方抚养。同月,卫志成坦白已有老婆。

  2009年8月,肖蓉将卫志成告上了法庭。然而,直到站在法庭上,她才知道他们的整场婚姻竟是假的……

  他,给她带回假结婚证

  肖蓉提供给羊城晚报记者的一份“结婚证”复印件显示,卫志成于1962年出生在广州,中专学历,当时是某企业老总,他们在2005年6月6日登记结婚。

  肖蓉回忆,2005年5月,卫志成拿回来两本“结婚证”,说是通过民政局内部的“朋友”办理的。“我当时相信了他,因为我知道他在广州很有能耐,而且‘结婚证’上都有印章。”肖蓉说。

  肖蓉说,卫志成的妻子曾与自己取得联系,但始终不相信肖蓉所言。在她们多次交涉无果后,肖蓉提起了卫志成涉嫌重婚的刑事自诉。她提供给记者的资料显示,她在多次手术时,均有卫志成的亲笔签名。

  此前的开庭中,卫志成称两人仅是性伴侣关系,他们结婚证上的照片也是肖蓉经过图片处理后的结果。

  经法院调查,海珠区民政局于2009年4月30日出具证明称,该局并没有卫志成、肖蓉的结婚登记记录。而在此前的2006年,海珠区南洲街道办事处计生办更是出具证明称,卫志成已于1989年3月与一名叫陈惠祯的女子结婚并育有一女。

  2010年,中国广州分析测试中心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肖蓉生产和流产手术过程中“家属或单位负责人签名”栏的“卫志成”字迹是卫志成本人所写。此外,结婚证上的照片不是合成照片。

  法院认为,鉴于被告人卫志成表示认罪,且在本案审理期间主动交纳20万元补偿给自诉人,有一定的悔罪表现,故酌情从轻处罚,作出上述判决。肖蓉说,昨日宣判过程中,卫志成始终一言不发。宣判结束后,卫志成手拿判决书遮住脸离开法院。面对提问,他始终一言不发。记者董柳、吕楠芳报道

来源:羊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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