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中院调研发现——女劳动者维权案八成发生在工作五年内

时间:2011-04-27 07:55:32    文章分类:新闻视野

近日,北京二中院劳动争议案件办公室调研发现,该院2010年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中,近八成女性劳动者维权案发生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不满5年内。其中,建立劳动关系1年以下的所占比例超过三成,均较往年有了较大增幅,说明女性劳动者的流动性在逐步增强,且在频繁更换工作的同时,引发了更多的劳动争议诉讼。

该院对过去几年女性劳动者发生争议时的工作年限进行统计,2000年至2008年之间,工作五年以下发生争议的案件,由64.18%上升到76.66%,近两年则继续稳步增长,去年达到79%,案件数量达3700余件。该院专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官介绍说,涉女性的劳动争议诉讼呈现出“低年限化”趋势与如下因素紧密相关的。

一是技术性行业及门店销售企业,大量引发“低年限化”劳动争议诉讼。物流运输等劳动行业,餐饮、家政等服务行业,家电安装、物业维修等技术性行业以及从事门店销售的企业,是涉女性劳动争议诉讼最为多发的几类行业和企业。这些行业、企业大量雇佣外地进京务工人员,用工周期短,劳动者流动性强,用工制度不够规范,引发了大量的“低年限化”劳动争议诉讼。

二是就业环境的进一步改善,间接刺激了劳动者流动性的增强。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的进一步活跃、就业机会的增多和就业信息的进一步丰富、通畅,尤其是针对低收入劳动者的诸多就业帮扶政策的实施以及劳动者就业环境进一步改善,间接刺激劳动者频繁追求更好的工作岗位,“这山望着那山高”,从而频繁“跳槽”,并引发更多劳动争议诉讼。

三是中小企业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仍大量存在,劳动关系缺乏有效保障。随着《劳动合同法》的深入实施,劳动合同的签订率、合同期限的长期化均较之前有了很大提高,但这些积极变化主要发生在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中,对于涉及女性劳动争议诉讼最为集中的中小型企业,相关部门、社会力量的督促检查力度还不够。不签劳动合同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这一点,从有关“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的诉讼居高不下的现象可以得到印证。没有劳动合同的有效保障,造成劳动争议诉讼多发且“低年限化”。

四是女劳动者维权积极性提高。从近年劳动争议案件的统计看,劳动者的胜诉率始终居高不下,胜诉率的示范效应刺激着一部分劳动者稍不满意就提起诉讼,加之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收费的象征化,对新法宣传普及力度的加大,劳动者维权意识高涨,也间接造成劳动争议案件的“低年限化”趋势。

针对涉及劳动争议诉讼的“低年限化”趋势,二中院的法官建议:

一、劳动者在入职时,应尽量与用人单位建立较长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且注意相关劳动报酬、工时制度、加班工资等的约定是否明晰,同时,劳动合同文本应至少一式两份,劳动者应注意保留自己的劳动合同文本。这样才能为自己提供一份相对稳定的保障。

二、任何诉讼都是有成本的,也是有风险的,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时,应冷静对待,首先寻求工会、单位调解组织或者劳动行政部门等途径解决问题,尽量本着协商的态度对待纠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高效、便捷的解决途径。

三、慎重对待“跳槽”。准备“跳槽”时,也要有正确的心态,做好充分的风险评估,毕竟在一个新环境重新起步,是有一定风险的。

四、正确理解法律规定,加强劳动法学习,依法维权,共同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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