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5-05 13:33:46 文章分类:法治进程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在2011年5月14日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站,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或建议。 (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
(二)将修改意见电子版发送至LFC@MOT.GOV.CN。
(三)书面意见传真至:010-65292661,
(四)书面意见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政策法规司条法处(100736)。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