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0-16 19:44:29 作者:陈长根律师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众多国人大寄希望的马克东律师诈骗案二审,终于经其二审辩护律师张艳生的博客揭露,此案已经“秘密宣判”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可怜的马克东大律师真是大不幸了。
不幸之一,马律师一案,经北京一些顶尖法律界人士的专项论证,本案不应适用刑法,但无论如何论证,此案在实体上,马克东大律师愣是以律师收费行为起始,以诈骗罪被判入狱而告终。
不幸之二,马律师一案,就刑事诉讼法程序而言,致使要受刑事追究,其人在广州,其案件发生地也在广州,刑事管辖依法应当在广州。可我们最高院一纸文件却硬是改变了刑法程序规定,可怜的马克东大律师愣是被辽宁警方从南国拘提到北方,且一审被判了个11年,罚金50万元,追缴个人“非法所得”。
不幸之三,马克东大律师当然不服一审判决,上诉是理所当然,也是众望所归,马律师的辩护人也更换为北京律师。对这么一个事实不清的案件,二审按理依法也应该公开审理。可二审法院才不管许多,仍然是书面审理,而且是在9月26日审结,却到 10月13日才电话通知辩护律师。这个辩护律师也当得很窝囊很无奈,一是多次要求会见马克东却受阻未果;二是还没有听取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就宣判了;三是事后多日才被电告宣判结果。这也难怪张艳生律师会在博客上大呼“秘密宣判”。
“综上所述”,我们的马克东大律师真是大不幸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