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合作的意义

时间:2007-12-07 13:32:07  作者:陈长根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律师合作的意义 

近日,北京某律师向笔者发来了一封信,谈到想与笔者合作的意思,也谈了一些相关合作的意见和打算。笔者对该律师的来信给予了回复,非常感谢其对笔者的信任,也表示了希望与他合作的想法。我们之间也就合作的相关的一些问题进行了意向性的沟通,这样即使目前还不会很快就进行合作开展工作,但相互之间也就算是交了一位朋友,这也是一件好事。

北京律师在信中谈了律师合作的意义,第一,在当前形势下,律师走专业化的道路是大势所趋,专业化有利于律师开拓业务,专业化可以使办案的业务程序形成流水线,既有利于节约律师精力和社会资源,也有利于保证案件的质量,也能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之间的合作有利于专业化的进程。第二,从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经济利益来说,律师办理案件不一定需要太多,更需要的是案件要大。(笔者理解所谓案件大可能是指影响大、标的大或者是指项目大等等)。(据该律师介绍,现在有些发达地区律师事务所就是在同一个所内,律师之间有的收入竟然相差一千多倍,但收入多的律师所做的案子并不多,相反,有的律师做的案子很多,但收入却是很少。)如果律师接到了大的案子,更需要律师之间的合作,这种合作不仅只限于本所律师之间的合作,也应该包括本地律师与外地律师的合作。因为单个律师的力量总是有限的。在做大的案件时,律师所投入的精力、财力和人力都是非常巨大的,再加上大案件的办案周期也很长,而且需要对各方面的关系进行协调,所以在做这样的大案件时,单个律师想全部做下来而且想做好可能性不大,如果有了律师之间的合作,相信会做得很好很成功。

纵观中外律师业的发展,现在外国一些著名的律师事务所(不要说在世界排名为前几名的世达 、贝克·麦肯思、高伟绅 这些顶级事务所等)无不是通过强强合作,才使得他们专业化程度很高,其所取得的斐然成绩,不仅是在其本国,就是在全球也都是享有盛誉。我们中国的一些大城市也有一些律师事务所发展得很好,这其中也应该有多方合作带来的变化和进步。这一切已经证明,互联网信息时代,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合作是非常有必要的。笔者认为,不要说是办一些大案件需要律师的合作,就是在某些案子的调查取证例如工商查询之类的小事情,天南地北的律师们也有加强合作的必要。律师、律师事务所之间不仅要有业务联盟关系,就是与社会上其他部门和行业也应该有必要的合作关系,互通有无,加强合作,把我们中国的律师事业做大,做强,虽然这个奋斗的道路漫长和曲折,但所有的执业律师还是应该责无旁贷。

               (原创于2007年12月7日)

 
执业机构:江西正德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江西 景德镇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交通事故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名誉侵权 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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