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10-05 00:32:22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某公司小股东拟受让大股东的股权,大股东已草拟了一份《股权转让合同》,小股东带着该《股权转让合同》找到本律师,提出:合同内容双方已基本达成一致,仅仅是转受让价款存在争议,希望本律师和对方协商降低价款。
本律师仔细审阅《股权转让合同》后,未局限于合同价款问题,而是希望小股东先行提供某公司近期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和近期的科目余额表。经本律师仔细核对、分析后,发现公司的应收、应付款对于《股权转让合同》存在较大影响,如将相关数据透明化,双方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将发生巨大变化。如按原合同,该小股东此次收购付出的代价可能远远超过股权转让款。为此,律师提出了合理建议并重新拟定了《股权转让合同》,律师的此次介入,为小股东有效回避了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