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8-22 22:12:51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由于经济下行,发现近年来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频发,特别是施工方催收工程款类案件频发。本案属于本律师做律师以来,遇到的一个特殊案例。
在接受当事人咨询和委托过程中,当事人反复先本律师强调和确认手上保留有各项签证和结算的原件。但在开庭前,却发现由于工作失误根本就没有原件。对于工程款类民事案件,如果没有证据原件,基本意味着案件的败诉,而本案又远在广州,属于异地作战,明显增加了案件的代理难度,可以说未开庭就宣告了“死亡”。由于事情较为特殊,本律师在紧急状态下,通过各种诉讼策略和技巧,最终使建设方认可了证据复印件的效力,法院最终也支持了律师的观点。最终案件完全胜诉并在广州收回了工程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