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0-13 23:08:12 文章分类:成功案例
李某购买了价值20余万的新车,于取得牌照前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了各项保险,也包括盗抢险。某天下午,李某将新车停于小区门口后被盗,此时,新车仍然未取得正式牌照。
新车被盗后,李某依法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保险公司拒绝赔偿。为此,李某委托本律师作为其代理律师。本案经一审、二审,法院最终支持了我方的观点和诉讼请求,判决保险公司向李某支付以新车购置价计算的保险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