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12-20 16:14:46 文章分类:刑事辩护
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注意的问题
犯罪嫌疑人被抓以后,按照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通知犯罪嫌疑人有权为自己聘请律师,犯罪嫌疑人为了自身的合法利益也必然考虑为自己聘请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被抓后首先会由公安机关进行讯问,也就是说从此时开始就进入了刑事侦查阶段。
在这个阶段内,公安机关为根据案情,对犯罪嫌疑人不断的加大审讯力度,犯罪嫌疑人在此阶段内也是最为难受的。他要承受极大的精神和体力的压力。公安机关会采取各种各样的审讯方式,总之一点:查清案件事实就是公安机关的终极目的。
在此阶段内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应特别注意如下几点:
一、 尽可能快地会见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被抓后,他立即从一个自由人变成了孤立无援的不自由的人。此时他所能见到的人除了审讯他及教育他的警察就是同号内的其他犯罪嫌疑人,顶多还能见到送饭的人。他没有朋友,没有可以倾诉痛苦的人,他不可能见到自己的亲人。自己的亲人在监狱外到底在为自己做什么,到底知不知道自己在监狱中的处境等等,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都是个无法自行解开的谜。此时律师变成了他唯一可以见到的亲人,唯一可以沟通的人,唯一可以了解到家里亲人现状的途径。同时也是自己唯一的真正的依靠和朋友。因此,律师应当尽最快的速度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告知家里人的现状,向其讲解法律的相关规定,了解其被抓后警察是否采取了合法的审讯方式及他所涉嫌犯罪的具体经过。只有了解了事实,才能够为今后的辩护打下基础。
二、不能自然不自然地代替警察的角色
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其中一个最为重要的目的就是要了解犯罪嫌疑人到底因为什么被抓,也就是说所涉嫌犯罪的真实过程和详细的情节。然而所有这些不但是律师要了解的,更是公安机关要了解的。然而由于公安机关与律师的不同角色,以及各自的任务和目的不同,律师在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案件事实过程时,一旦发现有些地方不合逻辑,或者感觉到他可能没有说实话,律师是不应当立即给与戳穿的,更不能强行逼问。如果立即戳穿或者强行逼问,就将自己变成了警察了(当然并不是说要帮助犯罪嫌疑人故意隐瞒实情)。对于这些人对律师作出的可能不实的回答,律师最好是暂时留在心中。待以后适当的机会再行更正,或者更加细致的了解。
三、 除了要向犯罪嫌疑人了解基本案情外,一定要明确的告知其家里人对他是多么的关心。
有些犯罪嫌疑人犯罪确属偶然,平时绝对是个好公民。比如因为邻里纠纷,两家打在一起,结果以方不小心将对方打伤以致自己犯罪。这样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后会非常的后悔,本来他是个安份守己之人,就因为一时的冲动犯了罪。此时的他非常希望自己的家里不要忘记了自己,非常希望家里人能够关心自己,能够为自己的恢复自由四处奔波。因此,告知其家里人的现状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是最大的鼓励和支持。
四、 要通过法律咨询的形式让犯罪嫌疑人对自己所犯之罪有个正确的了解,同时要让他能够树立正确的辩护观念。
警察在审讯犯罪嫌疑人时,未必都能做到公正,也未必都能按照法律的规定去审讯,刑讯逼供,诱供的现象仍然存在。因此,对于孤立无援的犯罪嫌疑人来说,该如何应对警方的审讯,该如何为自己辩解,尤其是如何为自己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辩解是非常重要和急需的。什么情况下的审讯笔录可以签字,什么样的审讯笔录不能签字,律师一定好明确告知。这样做,对于犯罪嫌疑人的前途非常重要。然而本人却发现很多律师忽略了这一点。
五、要告知犯罪嫌疑人,当警方采取了非法审讯时要及时通知律师,律师有权对违法审讯进行控告。
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要严格的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利益。也许犯罪嫌疑人心存疑虑,担心一旦告知律师后,警方变本加厉,但律师一定要给犯罪嫌疑人充足的勇气。否则,一旦木已成舟,生米做成熟饭。在后悔一切都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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