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哪些情形需自行回避

时间:2014-03-13 11:08:20    文章分类: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中哪些情形需自行回避

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执业机构:广东章盛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合同纠纷 知识产权 刑事自诉 取保候审 公司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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