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3-05 18:14:22 文章分类:交通事故
发布部门: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发布文号: 公交管(1998)123号
江西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你总队《关于驾车人未领取驾驶证驾驶车辆是否属无证驾驶的请示》(赣公明发(1998)618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第 二十五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驾驶证,方可驾驶车辆。在考试合格后,核发驾驶证期间,不得驾驶车辆。
此复
1998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