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4年交通事故损害及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参考标准

时间:2014-05-09 12:27:06    文章分类:栏目名称

天津高级人民法院(2014)76号 

损害赔偿数额参考标准

一、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32658元

二、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每年) 21850元

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 15405元

四、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每年)10155 元

五、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每年)  65368元

六、职工平均工资(每年)  51120元

七、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每年)  69954元            

 八、分行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每年)

1.农、林、牧、渔业  59144元

2.采矿业 80675元 

3.制造业 62956元

 4.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14382元

 5.建筑业56369 元

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5285元

 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08947元 

8.批发和零售业58157元

9.住宿和餐饮业 36844元

 10.金融业 153846元 

 11.房地产业68425元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6474元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26432元 

1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67604元 

15.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28559 元 

16.教育 81474元  

17.卫生和社会工作 92878元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71705元      

19.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9471 元    

执业机构:天津竹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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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劳动纠纷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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