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谈钣金加工成套合同支付加工制作货款纠纷

时间:2025-03-20 14:59:43    文章分类:裁判文书

济南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谈钣金加工成套合同支付加工制作货款纠纷

   导读:济南买卖合同纠纷律师王勇【13573782679】谈钣金加工成套合同支付加工制作货款纠纷是民事案件中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济南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调查有关买卖合同纠纷案证据,济南买卖合同纠纷律师参加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以下是济南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谈钣金加工成套合同支付加工制作货款纠纷的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结果等。

基本案情

济南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谈钣金加工成套合同支付加工制作货款纠纷,2021年3月5日,原告与被告签订《钣金加工成套合同》,被告购买原告钣金加工成套设施,总价款为38,260.7元,现原告已按照合同约定于2021年4月5日履行了合同义务,被告一直未向原告支付相应货款,虽经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故呈诉。B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加工制作货款38260.7元及逾期利息(以38260.7元为基数,支付自2021年3月5日至实际给付日止利息,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2、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裁判理由

济南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谈钣金加工成套合同支付加工制作货款纠纷,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说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本案中,被告就拖欠原告货款38260.7元的事实无异议,但主张因原告欠案外人某乙电器厂债务,而某乙电器厂又将上述债权转让给本案被告。被告主张行使抵销权,目前实际只欠原告货款15179.05元。原告称不同意被告上述主张,原告从未同意抵账,也未收到过案外人某乙电器厂债权转让的通知,且即使案外人存在债权转让的情况亦与本案无关。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双方存在买卖合同关系,且被告至今未付货款38260.7元。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原告如约履行了合同内容,被告理应按合同约定给付原告货款,但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故对原告要求被告给付货款38260.7元的主张予以支持。对于被告主张第三方债权抵账的情况,因被告未提供已经抵销本案部分债务的证据,且原告不认可抵账的事实,对被告的此主张不予采信。对于原告要求被告给付逾期付款利息的主张,双方约定付款时间为甲方(本案被告)收到发票日起90天支付。经查,原告开具发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被告应予2023年7月25日前支付货款,在被告未支付货款的情况下,支持被告给付原告逾期付款利息(以38260.7元为基数,自2023年7月2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的主张。

裁判结果

济南买卖合同纠纷律师谈钣金加工成套合同支付加工制作货款纠纷,法院判决:一、被告A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B货款38260.7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38260.7元为基数,自2023年7月26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二、驳回原告B的其他诉讼请求。


执业机构: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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