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3-20 18:00:18 文章分类:裁判文书
济南房屋买卖纠纷律师谈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返还定金纠纷
导读:济南房屋买卖纠纷律师王勇【13573782679】谈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返还定金纠纷是民事案件中比较常见的纠纷类型。济南房屋买卖纠纷律师调查有关买卖合同纠纷案证据,济南房屋买卖纠纷律师参加买卖合同纠纷诉讼。以下是济南房屋买卖纠纷律师谈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返还定金纠纷的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结果等。
基本案情
济南房屋买卖纠纷律师谈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返还定金纠纷,2023年4月25日,王XX作为出售方与A作为买受方签订了《房产买卖合同》,约定A购买王XX名下坐落于XX市XX区××路××室房屋,该房屋产别为公产,计租面积为57.44平方米,成交价为3736000元,定金约定为100000元。关于过户时间约定为:双方须于2023年8月15日前亲自到该房屋所辖区房管局签署《XX房产买卖协议》,并依约定办理买卖手续;上述日期为甲乙双方到津房置换或相应产权单位办理相应手续的日期,付款程序亦按照津房置换、相应产权单位的要求办理。关于付款方式双方约定为2023年8月15日前一次性付款。合同签订当天,A向王XX支付了房屋定金100000元,王XX向A出具了定金收条。后A、王XX因差额款的支付方式问题产生争议。A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解除A与王XX于2023年4月25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王XX双倍返还A定金200000元及利息,按银行同期同档次利率计算,自2023年4月25日起至实际返还之日;3.本案诉讼费由王XX承担。
裁判理由
济南房屋买卖纠纷律师谈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返还定金纠纷,A、王XX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本案的争议焦点为王XX是否构成根本违约,一审法院认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本案中,王XX在与A微信沟通中并未提出涨价或不按约定价格出售房屋等要求,也没有表示不再出售案涉房屋,同意按照合同履行。从A、王XX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内容看,并未对差价款及差价款的数额、支付方式进行约定。A、王XX对差价款进行磋商,属于对合同内容、交易方式的进一步细化,不构成根本违约。A以王XX根本违约为由,要求解除合同并双倍返还定金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济南房屋买卖纠纷律师谈解除房屋买卖合同返还定金纠纷,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第五百零九条、第五百七十八条、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五百八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A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2150元,由原告A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