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3-13 14:01:35 文章分类:法治资讯
今后,兰州市政府的一些重大决策必须先经市政府首席法律顾问签署意见。昨日,从兰州市机构编制办公室传出消息,兰州市将建立首席法律顾问制度,近期正式挂牌设立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兰州市是我省首个建立首席法律顾问制度的城市。
西部商报记者 李彦琴 为您报道
法律顾问为政府决策把关
长期以来,政府决策时很少有律师和法律专家参与,政府部门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才请律师和法律专家参谋,向他们咨询。为进一步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兰州市决定建立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制度,并将设立市政府法律顾问室。今后,兰州市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将在兰州市市长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列席市政府有关会议,为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重要合同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必要的法律意见,负责处理市政府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兰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将在近期正式挂牌成立,负责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届时兰州市法律顾问室将与兰州市法制办合署办公。目前,兰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已草拟完成,经兰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正式下发实施。
首席法律顾问为国家公务员
兰州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将在征得人事、编制等部门同意后,聘请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职法律顾问,目前初步经兰州市编制办公室确定行政编制为2名。初步计划兰州市政府首席法律顾问应当是国家公务员,具有硕士以上学历、从事8年以上政府法律工作经历及相关经历等条件。另外还将聘任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人员协助工作,担任兰州市政府的法律顾问,应当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法律专业知识,并在所从事的律师、法律教学、法律研究等专业领域享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或属于本专业领域公认的杰出人士等相关条件。兰州市首席法律顾问和法律顾问工作人员将确定一定的任期,还可以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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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头文件“违法”
呼唤法律顾问把关
因为没有法律顾问把关,导致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制度“知法犯法”的情况时有发生。2006年12月1日,兰州市政府发布了《兰州市户外广告位有偿出让暂行规定》,在社会上引起了不同的声音。许多人提议对该办法进行审议,省政府法制办及时依法启动了监督程序,对《兰州市户外广告位有偿出让暂行规定》进行了全面审查,结果发现该文件违反了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据此,省政府法制办发出备案审查意见书,责令兰州市政府在收到意见书后30日内对该《规定》修改后重新公布或予以废止。此事引起了兰州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及时作出了停止执行该文件、重新制定有关规定的决定。
记者了解到,2006年至2007年仅省政府通过备案审查发现存在违法问题而责令纠正或建议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就达21件。规范性文件违法现象频发,损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引发了大量行政争议,也损害了政府机关的公信力。(李彦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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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政府重视法律顾问
近年来,全国各地政府都十分重视法律顾问制度的建设,分别采取不同方式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吉林省政府聘请律师组成政府顾问团、厦门市设公职律师、广东省部分地区设立公职律师事务所等,都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发展作出了有益尝试。早在1988年9月,深圳市就成立了深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与深圳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合署办公。2003年至2005年期间,深圳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共办理市政府及各部门转来函件近600份,出具法律意见或建议580余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及民事案件60余宗,收回财政欠款近亿元。
[稿源:西部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