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奸证据有多大?

时间:2012-04-20 11:14:56  作者:冯鹰律师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捉奸证据有多大? 作者:冯鹰 律师  时间:2011年11月22日 捉奸证据有多大《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王)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虽然证明另一方有不正当性行为,不能必然得到精神赔偿,也并不意味着没有必要去取这方面的证据。原因何在?
一.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具体若干意见》的规定,法院在处理案件时,要坚持“照顾无过错方”处理案件。虽然这个“照顾”只是“量的变化”,而不是“质的区别”,但仍然是有利于无过错方财产分割的法定理由,在花费取证成本不高的情况下。证据,还是越多越好。
二.     从诉讼策略上考虑,如果有“捉奸在床”的证据,就可能在调解、诉讼中争取更多的主动,给过错方施加更多的精神压力,迫使其做出更大的让步,以达到在财产上多分的均衡状态,使自己的痛苦能从分得的财产上得到慰藉。
三.     捉奸需要聘请“调查公司”吗?
  如果家庭财严较大,自己取证较为困难,或有所不便,聘请调查公司,或由律师出面调查取证也当然是一种较好的选择。毕竟,对于百万家产的当事人来说,“五五开”与“四六开”还是有近二十万无的差距!
四.     捉奸请调查公司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寻求心理的平衡。有些当事人不求在物质方面得到照顾,而是想要达到心理的平衡,向世人证明配偶的过错,以及寻求精神内心的安慰。如果在经济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捉奸”自然无可厚非,只是所谓“捉奸的意义”因人而异罢了
 
执业机构:山东民桥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济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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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保险理赔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经济仲裁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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