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2-25 16:02:34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随着2007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施行就本该寿终正寝的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拆迁条例),苟延残喘的活到了今天,拆迁条例寿命的加剧直接导致了拆迁户拆迁财产被肆意的侵夺。以停水、断电;或是放狗、放蛇;或是风高月黑之夜,如鬼子进村一样,强行入户将酣睡的居民抬出并控制住,瞬间就将人房屋夷为平地;或是光天化日之下,“大侠”突现,冲进“钉子户”的家中,抡起大锤、铁锹,一通乱砸,威逼其乖乖就范等暴力拆迁方式成出不穷,拆迁不仅把房子拆了,也把人给拆了,真是拆的妻离子散,家破人亡。随着2010年1月29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公布,我们才隐约看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死期。然关于征求意见搞是否会成为暴力拆迁的克星,人们财产的守护神,下面笔者将提出如下质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