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审查定金合同?

时间:2012-09-25 22:57:26    文章分类:定金担保

       定金合同与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一样,也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规定以书面形式订立,是为了保证当事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发生纠纷时便于举证和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责任的判断。定金合同中应当规定被担保的主合同的情况、定金的数额和定金交付的期限等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不能主张定金的权利。
执业机构:上海市凌云永然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浦东新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金融证券 公司并购 遗产继承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招商引资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股份转让

咨询法律问题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王勇律师 > 王勇律师文集查看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