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的收益权可以出质吗?

时间:2012-10-01 22:45:35    文章分类:质押担保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不断出现一些新的财产权种类。国务院《关于收费公路项目贷款担保问题的批复》中规定,公路建设项目法人可以用收费公路的收费权质押方式融资,向银行申请贷款。公路收费权质押,以省级政府批准的收费文件作为权利证书,公路所在地的交通主管部门为公路收费权的质押登记部门。根据实践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对此作出司法解释,规定以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收益权出质的可以适用担保法关于“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的规定。因此,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公路渡口等不动产的收益权是可以出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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