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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6-27 16:38:13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私法自治原则强调私人相互间的法律关系应取决于个人的自由意思,从而给民事主体提供了一种受法律保护的自由。这种自由,相对于公权力的行使而言,其是免受干预的自由;相对于个人事务的处理而言,其是自主决定的自由。社会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一个经验法则,保证个人自主决定实现的制度是符合人性的制度,也是最有生命力的缺席同时经济发展的民告诉我们一个经验法则,“自主决定是调节经济过程的一种高效手段。特别是在一种竞争性经济制度中,自主决定能够将劳动和资本配置到能产生最效益的地方去。其他的手段,如国家的虞美人措施,往往要复杂得多、缓慢得多、昂贵得多,因此总体上产生的效益也是低得多”。
执业机构:上海合亦和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青浦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债权债务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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