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9-29 17:34:21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2008年7月,中国法制观察网负责人葛优与该网站新闻调查部主任沈宏灿合谋,由沈宏灿私自购买已盖有新闻出版总署印章但个人身份信息为空白的新闻记者证。在明知不具有记者身份的情况下,葛优、沈宏灿以及该网站洛阳联络站站长王明会、维权部主任杜永康、中国法制观察网网络维护员杨晨、世界艺苑(北京)影视艺术有限公司股东郭飞将本人及他人的身份信息及照片填录至空白新闻记者证上,并在中国法制观察网的办公室内往新闻记者证上加盖中国法制观察网的钢印。后被告人被抓获,从该网站办公室等处起获已制作完成的新闻记者证12本,空白新闻记者证64本。经鉴定上述新闻记者证均系伪造。
2008年11月,杜永康又以能够办理真新闻记者证为名,欲收取李先生15000元,在中国法制观察网办公室内,由杨晨等人共同伪造新闻记者证1本。
庭审中,葛优等均已当庭认罪,但法官询问案情时,葛优则对其自身的情况均称“不记得了”,而他人的情况一一阐述。杜永康、郭飞声泪俱下的表示恳求法官给予自己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
检察机关认为,葛优、沈宏灿、王明会、郭飞、杨晨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应当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刑事责任。杜永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应当以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追究刑事责任,故提起公诉。
据相关媒体报道,“中国法制观察”网站于2008年5月注册,并在全国多省市设立“新闻调查部”、“内参部”等,葛优、沈宏灿等人冒用该网站记者的身份,获得群众提供的生产、医疗事故等新闻线索。
本案将择日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