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赠送化妆品 电话购物诈骗获刑

时间:2009-10-14 12:40:17    文章分类:热案点评

   被告人陈某利用电话购物的方式,先后骗取30多人的一万多元现金,近日,昌平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8个月。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陈某于2008年10月至2009年3月份间,通过电话销售的方式,以答谢老客户、赠送价值人民币1398元 “欧莱雅”牌化妆品、收取邮费、包装费等费用为名进行诈骗活动,先后骗取王某等30余人现金人民币10 000余元。后被民警查获。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某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相关规定,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提请依法惩处。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判决被告人陈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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